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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岗位绩效工资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发表日期:2013-05-30
  • 阅读次数:
  • 作者:佚名
  • 编辑:董鸣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党政字〔2013〕4号)和《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华师党政字〔2013〕5号)文件。学院财力承担学院在职人员费用(含岗位绩效工资、福利费、加班费等),学校将从学院经费中划扣经核对好的每月岗位绩效工资,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保障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报送岗位绩效工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的信息(见附表1),财务处将在信息门户工资查询系统中赋权限允许其查询本单位所有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如有变更,请及时报送变更信息到财务处235办公室。

二、核对2013年1月至6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以上四项简称“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校内津贴)已由各单位每月按时报送,本次不需要核对。

财务处每月均发放了各单位的工资明细、汇总表并要求各单位复印留存(如没有留存,请到财务处235办公室复印),请各单位据此认真核对(尤其是核对2013年6月份工资,今后将以此作为发放工资的基础),并在6月12日下班前将问题反馈至人事处223办公室,人事处整理核实后报财务处做账。

三、请各单位于每月20日之前报送下月工资异动情况(包括停薪、扣发)(工资异动表见附表2),人事处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各单位报送工资异动情况做好工资异动。若单位未按时上报,学校将视为无异动处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仍按原办法执行。

五、联系人:人事处 刘莉(8052)

财务处 刘坤(8081)

人事处 财务处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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