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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组织发展对象进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专题学习
  • 来源:
  • 发表日期:2017-05-25
  • 阅读次数:
  • 作者:曹钰
  • 编辑:教育学院

(通讯员曹钰  编辑:杨赟)近期,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连海江应邀来到我院为历史、教育、心理三院联合举行的发展对象培训班作报告,连部长带领全体学员进行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解读。    

连海江副部长从组织领导、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党员管理、作用发挥、条件保障这六个方面对《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进行了详细地解读。他指出,教育培养是重点,发展质量是根本,党员管理是基础,作用发挥是关键。在组织领导方面,他着重强调党建工作要做到体系健全、责任清晰;在教育培养方面,他以入党前后党员行为的变化为例分析指出,党员要牢记并践行诸多意识,包括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与看齐意识;在发展党员方面,他指出,基层党组织也要发挥多项作用,包括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和榜样带动等作用,而学生党员除了要成为学生团体中的先锋和领先者,起模范带头作用,还要起到标杆、表率、宣传作用,争做学生队伍中的探索者、争先者和践行者。且不同层次学历的学生党员发展要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如研究生党员应恪守学术道德,发挥在学术研究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最后,连部长在对讲座做了总结,希望同学们能够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来对照自己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并将自己的言行向标准看齐,向一名合格党员看齐,争取早日入党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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