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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美吉姆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 发表日期:2020-12-10
  • 阅读次数:
  •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编辑:张萌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以及《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美吉姆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章程,现启动2020年度教育学院美吉姆奖助学金(本科生组)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助标准及名额

5000元/人,共12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人。

 

二、奖助对象

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风严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参评奖学金的本科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学分绩不低于80分,参评助学金的本科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学分绩不低于75分,成绩计算方式及评定标准以《教育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方案》为准。

4、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海外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奖励者优先考虑。

5、在评选年度内受全院通报批评者或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与奖助学金评选。

6、美吉姆奖助学金与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设奖学金(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自主创业奖学金、集体奖学金、海外交流奖学金等)、校级社会类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冲突,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四、评审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于12月14日(周一)12:00前,将《教育学院美吉姆奖助学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应包含成绩排名、综合排名及相关获奖等材料)装订成册后投递至田家炳楼4-4-9信箱。

2、学院评审及公示。12月15日,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公示至12月17日。

3、颁奖典礼。拟定于12月18日举行2020年教育学院美吉姆奖助学金颁奖典礼。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资助工作联系人张萌老师,联系方式:027-67868276,18162333292。

 

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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