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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办理流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11 浏览次数:

1.个人填写审批表——》单位同意——》人事处受理初审——》人事处领导审核——》相关单位会签(保密办、组织部等)——》校领导审批(副处职及以上干部、正高及以上职称)。
2.所有审批程序完成后,人事处出具初次申领护照函件、每次港澳台签注同意函件。
3.申请人去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证件和外国使领馆办理签证。
注:需要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直接向学校办申请;需要在职证明的,提前拟好电子版,直接用华中师范大学信纸打印或者来人事处打印盖章。
另通过网上流程申请因私出国境的,详见人事处主页——》网上办事大厅——》因私出国境申请。  
相关文件下载: http://hr.ccnu.edu.cn/info/1050/28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