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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师生提案的通知
  • 来源:学院办公室
  • 发表日期:2022-03-20
  • 阅读次数:
  •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编辑:赵依梦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规定程序提请学院、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符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成长成才、生活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问题,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献计献策,为学校筑就“双甲子梦想”与百年教育学院院庆贡献智慧和力量。


、内容范围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教育教学、成长成才、生活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一)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保障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事宜;

2.超越本次学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提案要求

1.师生需通过走访座谈、调研问卷等方式收集汇总身边同学的意见或建议,分析和掌握其实际需求、形成自己的提案意见;

2.提案应有理有据,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内容需有建设性、真实性,一般应包括所提问题的事实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具体的改进建议和方法;

3.师生在填写提案前,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去伪存真的分析筛选,仔细斟酌,详细叙述,多提可行性建议,并且附带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提案的群众性、真实性,提高提案的质量;

4.提案表应采用教育学院社工权益部所提供的表格式样(详情见附件一),并发送至(ccnujywf@163.com)。


、提案的处理

  1. 教育学院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有关部门,并跟进办复进度;(每月总结汇报进度)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办公室制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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