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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 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发表日期:2022-04-03
  • 阅读次数:
  •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编辑:张萌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疫情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制订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并成立招生考核小组、综合考核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督导组以及疫情防控小组分别负责综合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顺利完成。

 

二、综合考核名单

根据学院对“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详见学院网站:http://edu.ccnu.edu.cn/info/1020/7979.htm,请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加入2022年博士综合考核群号:959065042。

 

三、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笔试、面试均通过线上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4月8日上午8:30-11:30,网络环境测试。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明原件、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原件,以便对考生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比对、学籍学历库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网络环境测试请参考《2022年教育学院博士招生线上综合考核技术指导方案》(见附件1)。网络环境测试时请提交电子版(须手写签名)《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扫描成PDF发送到邮箱1263616851@qq.com,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8:00。

2.4月9日上午8:30开始,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线上面试,具体抽签、分组及线上账号将在群内进行。

3.4月10日上午8:30-12:00,线上笔试。请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笔试答题纸(见附件3)。

笔试结束之后,考生将试卷扫描成PDF,文件以“专业+报考导师+考生全名”命名,当场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将在考试时间结束后,立即通过屏幕共享的方式告知)。同时,请各位考生在2022年04月10日下午18:00前(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将纸质版答题纸、考生诚信承诺书、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等一起,通过顺丰快递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田家炳412办公室,张老师收,13264730409。如果纸质版答卷与电子版答卷内容不一致,将以电子版答题纸内容为准。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每门科目卷面总分值100分。其中,教育博士在计算专业笔试成绩时,两门课各按50%计算总的专业笔试成绩。

(1)教育学博士

 

专业代码-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040100

教育学

教育学(一)

教育学(一)

20220410

上午8:30---10:00

 

(2)教育博士

 

专业代码-名称

考试科目一

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二

及考试时间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

教育学(二)

20220410

上午08:30-10:00

学校课程与教学

20220410

上午10:30-12:00

045173

教育领导与管理

教育学(二)

20220410

上午08:30-10:00

教育管理学

20220410

上午10:30-12:00

 

3.综合能力考核。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10分钟PPT汇报:

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将来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外语水平考核(5分钟),考生随机抽取一个题目,用英文发表个人见解。

环节三:考官提问交流(5分钟)。专业考核小组考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其中,包含1题用英文提问(该题考生需用英文回答)。

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考官对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进行客观评价。

 

(三)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每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笔试占30%,综合能力考核占70%(含学术能力30%,综合素质30%,外语10%)。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学术能力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水平成绩×10%。

 

(四)录取原则

1.按各报考导师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不合格,经师生双方同意可从同方向其他导师报名考生中根据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低于60分)。

4.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方向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批通过者上报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四、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黄玉新

成员:张汶军、甘安虹

受诉人员:黄玉新

受诉电话:027-67866308

受诉信箱:419831401@qq.com

教育学院招生咨询值班电话:027-67868256(工作时间段) 联系人:张汶军

 

(审读人:雷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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