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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选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发表日期:2016-05-04
  • 阅读次数:
  • 作者:教育学院
  • 编辑:院办

为更好地满足我院研究生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选聘配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院拟在全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选聘1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一、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品行端正,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学校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保证开展研究生工作的时间。

4.我校2014级或2015级硕士、博士研究生,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有相关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选聘程序

1.自愿报名:研究生报名兼职辅导员,需导师同意后上交《华中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1)。

2.择优选聘:教育学院成立选聘考核小组对报名的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用,上报研工部审核。

3.聘书发放:聘期届满,考核合格后由学院和研工部发放聘书。

三、兼职辅导员的聘期、管理与津贴

1.兼职辅导员聘期原则上为1年;

2.兼职辅导员的培养、管理与考核由教育学院负责。兼职辅导员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协助专职辅导员工作。

3.兼职辅导员的津贴:兼职辅导员津贴按照研究生助管津贴标准和学校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其中助管津贴部分按月发放,全年共10个月,辅导员岗位津贴按学期发放。

四、相关说明

请有意报名兼职辅导员的同学于2016年5月10日(周二)前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推荐表》报送至教育学院406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版请发到86088632@qq.com。未尽事宜,请与马老师联系67868260。

教育学院分党委

2016年5月3日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推荐表

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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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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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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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入党时间

联系邮箱

宿舍地址

外语水平

个人履历(从高中阶段起):

获奖情况(从大学阶段写起)

岗位认识:

导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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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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