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将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全面负责整个复试工作,处理各种复试工作中的突发问题,确保复试工作正常、平稳、有序进行。
2、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专业硕士导师组组长及相关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复试细则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3、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受理考生申诉人员:申国昌,受诉邮箱:528210162.qq.com
谢耀辉,受诉电话:027-67867249(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三、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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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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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337↑
| 50↑
| 50↑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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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337↑
| 50↑
| 5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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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3
| 教育史
| 331↑
| 50↑
| 50↑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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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4
| 比较教育学
| 320
| 50↑
| 5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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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5
| 学前教育学
| 337↑
| 50↑
| 5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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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325↑
| 50↑
| 5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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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7
| 成人教育学
| 325↑
| 50↑
| 5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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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8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320
| 45
| 45
|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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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09
| 特殊教育学
| 325↑
| 50↑
| 50↑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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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Z2
|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 320
| 45
| 45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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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360↑
| 50↑
| 50↑
| 80↑
| 80↑
|
045101
| 教育管理
| 320
| 45
| 45
| 68
| 68
|
045115
| 小学教育
| 335↑
| 50↑
| 50↑
| 80↑
| 80↑
|
045118
| 学前教育
| 327↑
| 50↑
| 50↑
| 8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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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名单
见附件
五、具体程序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
1、报到时间:2016年3月24日下午14:30至17:30。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J502室。
3、缴费: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不论是否录取复试费一概不退还。
4、报到时,考生须提交材料: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以上材料均须核验原件,交打印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须交原件),打印件及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②准考证复印件。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复印件。
④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历考生)
⑤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⑥大学期间成绩单(校教务部门盖章;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应届生往届生都需要。(加盖公章)
⑦本科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加盖公章)(应届生)
⑧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⑨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质的各种背景材料
(二)面试:
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8:30至12:00。
各专业具体地点面试当日见院内公告
(三)笔试:(学术型和专业型笔试科目相同)
1、复试科目:
(1)教育研究方法
(2)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
2、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5日下午14:00—15:20(教育研究方法)
2016年3月25日下午15:50—17:10(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9号教学楼9401、9403教室(具体安排见当日院内公告)
笔试科目不提供参考书目
(四)同等学历加试
时间:2016年3月25日晚上18:30-19:5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415室
加试科目:中外教育史
加试科目不提供参考书目
(五)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8:30至11:30
具体地点测试当日见院内公告
六、复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4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3、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以量化指标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时间: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复试事项以公布方案为准,不接受电话咨询。
教育学院复试名单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