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经个人报名、初审、笔试和面试等环节,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张 芬 詹思迪 张思敏 胡力扬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干事或纪检委员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实与联系。
联系人:
苏春艳(副书记、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027-67868262;
覃娟(人事干事) 联系电话:027-67868260。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