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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5级本科班主任招聘启事
  •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发表日期:2015-06-17
  • 阅读次数:
  • 作者:院办
  • 编辑:院办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华师党字[2005]2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全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若干意见》(华师党字[2013]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现面向全院专业教师招聘2015级本科新生班主任若干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学院全体专业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为人师表。

3、掌握从事班级管理工作必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所需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岗位职责及说明

(一)岗位职责

1、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全面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家庭情况、学习生活表现等基本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学习环境。

2、开展学风建设,抓好专业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前景、稳定专业思想、做好学业规划,引导学生阅读专业书籍、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和从事课题研究。

3、指导学生班级、党团支部建设,定期召开班会、党团组织生活会,选拔、培养学生骨干,组织学生开展先进班集体、优秀党团支部创建工作。

4、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配合辅导员开展评优评先、资助帮困、就业指导、心理辅导、“双推”工作以及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等工作,协助辅导员积极防范、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保障学生安全稳定。

5、根据工作需要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岗位说明

1、以自然班为单位,每一名班主任负责一个教学班级。

2、班主任的聘期为两年及以上。聘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3、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每学期计30学时工作量,学校按照200元/月标准发放工作津贴。

四、报名事项

1、请有意愿报名的专业老师将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电子邮箱:2777689493@qq.com.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8日-28日

3、联 系 人:王诗薇

  联系电话:027-67866321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15年6月17日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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