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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发表日期:2014-06-23
  • 阅读次数:
  • 作者:院办
  • 编辑:院办

关于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中师大日期:2014-06-13发布单位:保卫处 浏览次数:498

校内各单位: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用电高峰随之而来,为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稳定,切实保证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用电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组织学生及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大家安全用电、规范操作、服从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各用电部门、实验室、计算机房、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食堂、营业网点、仓库、学生公寓、教工宿舍等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充分考虑线路的安全负荷,严禁用电场所私拉乱接电线,如因教学、工作、生活需要,须在线路负荷及用电设备允许的条件下由专业电工实施完成。

3.各用电场所应按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下班或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时须做到随手关闭各种用电设备,严格做到人走断电。

4.各用电场所的设备及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关闭电源,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时联系专业人员检查维修,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方能继续使用。

5.学生宿舍严禁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不得使用违规电器,如热得快、电饭煲、电吹风、电水壶等。

6.教师宿舍,特别是公租房中的教职员工要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各种电器,避免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线路超载运行,引起不安全事故。

7.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开关及电气设备。若购买此类产品,请购买国家“CCC”标志的合格电器。

8.校内住户应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私接电源,不得擅自改动用电计量设备(电表)。

二、校内各二级单位,近期内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其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重点是:

1、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图书馆、宿舍等重要场所的照明、动力电源线路、灯具、插座、开关是否安全有效(做到不超负荷使用、能及时安全断电等)空开能否起到过载、短路保护作用,线路布局是否合理、有无裸露老化现象,用电设备是否正常,有无安全隐患;

2、是否存在私自拉线、改线、乱接插座、使用违规电器等行为;

3、日光灯、电风扇、空调等需固定的设备是否有松动、摇摆现象。

4、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公共区域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如洗衣机、电磁炉、电吹风、微波炉、热水器、饮水机、饮料售卖机等)是否合格、有无故障、损坏、老化等问题。

自查工作必须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做好自检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问题线路及时检修,故障老旧电器及时维修或更换,违规电器坚决取缔,确保本单位用电无安全隐患存在、无用电事故发生。

保卫处

201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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