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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2025年兼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 来源:教育学院融媒体中心
  • 发表日期:2025-08-31
  • 阅读次数:
  •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编辑:许欣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增强研究生日常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面向全校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1,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

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硕、博士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学生工作,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5.身心健康,且能确保投入时间、精力用于学生工作;

6.需征得导师同意。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

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和个人简历两项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351990651@qq.com,邮件主题以应聘者“所在学院+姓名+电话”命名。

2.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综合考核事宜。

3.综合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的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中注重考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养、心理素质,对学生工作、辅导员岗位职责的了解、认识程度和工作态度,以及从事学生工作所应具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考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用,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工作要求及职责具体参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

2.兼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除上课时间外,均应按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上班。

五、聘期及待遇

1.拟录用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学院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1年及以上,聘期结束后可出具相关证明。

2.试用合格后待遇由基本酬金与辅导员津贴等部分组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及邮箱:027-67863565;1351990651@qq.com

附件:教育学院2025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报名表


教育学院兼职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

 2025年8月31日


(审读人:苏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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