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确定以下考生入围综合考核环节,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3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须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262
电子信箱:jyxyjj@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431办公室
邮编:430079
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6日
(审读人:田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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