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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发表日期:2023-11-30
  • 阅读次数:
  • 作者:
  • 编辑:黄韵晨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华师行字[2019]128号)和《关于2023年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教育学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的组织、协调、实施、监督工作。

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员:本科教育委员会委员、纪检委员、各专业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

二、综合考核

1.跨学院转专业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6日下午16:00-18:00

笔试地点:田家炳601教室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

参考书目:《教育学原理》编写组:《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请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须自行携带一卡通、考试用品、毕业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的所有成绩、含平均学分绩)。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田家炳403会议室

: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议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流程为每人2分钟自我介绍和4分钟临场随机问答。

笔试或面试成绩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院内转专业

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下午14:30(先进行跨学院转专业面试,再进行院内面试)

面试地点:田家炳403会议室

三、录取

以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公示无误后报本科生院,转专业名单以本科生院公布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学院对转专业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确保转专业工作手续完备、程序到位、规范顺利。

2.若发现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则取消相应学生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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