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制订我院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并成立招生考核小组、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以及督导组分别负责申请--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顺利完成。
二、初审安排
1. 教育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报考同一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不高于3:1(综合考核人数:招生计划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2. 初审结果公布:2023年06月13日23::00前将符合初审条件且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在教育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三、综合考核工作安排
(一)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备注 |
6月14日 上午08:00-12:00 |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
教育学院田家炳楼502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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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14:30-16:00 |
笔试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教育学院田家炳楼50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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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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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程与教学 |
6月14日 16:30-18:00 |
笔试 |
教育领导与管理 |
教育学院田家炳楼50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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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学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学校课程与教学 |
6月15日 08:30-12:00 |
综合面试 |
教育领导与管理组 513A |
候场502 |
学校课程与教学组 624 |
综合考核携带材料:1.个人简历;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身份证、硕士学位、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考核
专业代码-名称 |
考试科目一 及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二 及考试时间 |
考 场 |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 |
教育学(二) 2023年06月14日 下午14:30-16:00 |
学校课程与教学 2023年06月14日 下午16:30-18:00 |
502教室 |
045173 教育领导与管理 |
教育学(二) 2023年06月14日 下午14:30-16:00 |
教育管理学 2023年06月14日 下午16:30-18:00 |
502教室 |
3.小组综合面试
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三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5-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 PPT 汇报: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外语水平考核(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文献摘要,用英文朗读,用中文对摘要内容进行阐述,并发表个人见解。
环节三:考官提问交流(10-15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和二考生汇报的内容及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每项满分100分。
(三)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笔试和小组面试两部分(每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其中,专业笔试占30%,小组面试占70%(含学术能力30%,综合素质30%,外语10%)。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学术能力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水平成绩×10%。
(四)录取原则
1.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四、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苏春艳
成员:张汶军、甘安虹
受诉人员:苏春艳
受诉电话:027-67868262
受诉信箱:117238877@qq.com
教育学院招生咨询值班电话:027-67868256(工作时间段)
联系人:张汶军
2023年06月12日
网站编辑:詹培鑫
审读人:雷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