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名学前教育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经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在同专业依次补录。补录名单如下: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是否拟录取 |
备注 |
1 |
105114004203361 |
李照慧 |
学前教育 |
388 |
76.85 |
77.38 |
是 |
|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申诉受理联络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262
电子信箱:117238877@qq.com
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0431办公室
邮编:430079
教育学院
2024年4月9日
(审读人:雷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