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招收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需要,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命题小组、考务小组及督查小组等,分别负责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2、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专家组组成。工作职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承担复试考核相关面试考核工作,负责命题和评定考核成绩等。
二、复试名单
进入我院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名单如下: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名称 |
报考研究方向 |
报考导师 |
1 |
105112024040007 |
翟彥君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郭元祥 |
2 |
105112024040005 |
李嘉俊 |
教育学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雷万鹏 |
3 |
105112024040008 |
黃穎君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罗祖兵 |
4 |
105112024040010 |
陳耀祥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罗祖兵 |
5 |
105112024040009 |
吴立康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许锋华 |
6 |
105112024040004 |
林浩琛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郭元祥 |
7 |
105112024040001 |
韋詩韵 |
教育学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雷万鹏 |
8 |
105112024040003 |
鄧飛 |
教育学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雷万鹏 |
三、资格审查及核验
复试考生在复试工作前请提供以下材料,以便线上人工核验:
(1)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学历证明(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证明);
(3)《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需有亲笔签名)(附件1)。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按顺序合在一个PDF文档中,6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1263616851@qq.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请按“2024年香港博士综合考核+报考方向+姓名+导师姓名”命名。附件1原件请和笔试纸质版试卷,在考生完成考试后,将由香港教学点统一于6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顺丰快递)邮寄至招生单位,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田家炳楼412室,张老师收,027-67868256。
四、复试安排及内容
1、本次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平台为腾讯会议,由香港教学点提前准备好符合线上考试平台要求的线下教室,并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熟练运用软件,以便组织考生在统一教室顺利完成考试。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络通畅,并关注官网发布的考务信息通知。
2、时间和地点安排
✭报到时间:6月14日(周五)下午14:00—15:30(北京时间)
✭报到地点:香港教学点
✭网络测试时间:6月14日(周五)下午15:30—16:00(北京时间)
✭网络测试地点:香港教学点集中组织学生在统一规定的笔试教室进行平台测试(测试号将提前通知香港教学点负责老师)。
3、笔试:专业基础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分析问题的能力。以笔试方式进行,题目通过腾讯会议屏幕共享展示,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基础考核在复试总成绩中占40%。
✭笔试时间:6月15日(周六)上午9:00—10:30(北京时间)
✭笔试地点:香港教学点登陆腾讯会议平台,并集中组织学生在统一教室进行笔试(腾讯会议号将在考前提前通知香港教学点负责老师)。我院负责线上监考,试题拆封、展示、收卷、阅卷。香港教学点负责老师负责线下组织和监考。
笔试答题纸请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笔试答题纸(见附件2)。考生完成笔试答卷后,举手示意,通知监考人员交卷,并立即对答卷进行扫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用邮件将答案发送到指定邮箱(考前公布)。我院监考人员确认收到答卷电子版后,考生方可离场。纸质版答卷于6月16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顺丰快递),邮寄至招生单位,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教育学院412室,张老师收,027-67868256。
考生应确保答卷电子版与答卷纸质版内容一致。二者如有差异,将以考试现场邮件接收的电子版答卷为唯一有效信息。
4、面试
✭线上面试时间:6月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线上面试地点:香港教学点登陆腾讯会议平台,并集中组织学生在统一教室逐一进行面试(账号将在考前告知香港教学点负责老师)。
✭面试包括外语水平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1)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时间5分钟。在复试总成绩中占10%。考核方式为:外语自我介绍、外语资料阅读与翻译等(远程线上随机抽题)。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时间20-30分钟,在复试总成绩中占50%。考核包括基本情况介绍和专业提问交流两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考生基本情况及博士研究计划陈述,10-15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学术履历、学习状况、学术兴趣、发展规划等。
环节二:专业提问交流。考官就专业领域问题提问,15-2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专业水平和培养潜力。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1、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1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30%+复试成绩(百分制)×70%。考生总成绩按照报考方向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拟录取。
3、复试中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需按体检相关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学院重视对综合考核工作的全面巡视与检查,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举报投诉电话:027-67868262
举报邮箱(Email):117238877@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办公室;邮编: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4年6月12日
(审读人:田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