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
当前位置 :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2019年接收高质量生源调剂生的工作细则
  • 来源:
  • 发表日期:2019-03-26
  • 阅读次数:
  • 作者:
  • 编辑:教育学院


为了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提高我院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我院依据校研究生院高质量调剂生源计划招生指标安排,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高质量生源调剂生,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与专业需求,择优选拔质量较好的生源作调剂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玲 雷万鹏

组员:申国昌 蔡迎旗 张扬

工作人员:王健 张汶军


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1.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考生初试总分及单科成绩应均达到教育学院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同时初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三、接收调剂的专业、人数

接收调剂生源专业

接收人数

备注

教育学原理

1


课程与教学论

1


高等教育学

1


教育史

1


学前教育学

1


特殊教育学

1


教育经济与管理

1


教育管理(全日制)

5


小学教育

5


学前教育

1



四、调剂程序

1.起止时间:2019322日下午200323日上午8:00前。

2.复试名单遴选:教育学院从申请调剂名单中按1:3的复试比例择优挑选参加复试的考生并报考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调剂平台给考生发出复试通知,25日在教育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


五、复试流程

考生在国家调剂平台接受复试通知后,其后复试准备程序与教育学院其他普通上线复试考生一样(具体见教育学院复试细则)。考生报到时间为2019330日上午10:00;地点教育学院田家炳417会议室,下午2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201933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则

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其他相关事宜

1.经我院审核通过的高质量生源调剂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的报名手续,被我院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的确认流程,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2.由于申请时间有限,请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及时申请。

3.申请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调剂或录取资格。

4.教育学院拥有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19326

Copyright ©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电话: (027) 6786 8256 传真: (027) 6786 5715 邮编: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