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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函
  • 来源: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 发表日期:2020-06-12
  • 阅读次数:
  •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编辑:张莉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

贵单位  同志报考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规定,须在录取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定向考生需签订合同书,不调人事档案)。

请贵单位将该生的人事档案于2020年7月5日前寄送至我校考生拟录取学院(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毕业后)。被录取考生的档案不再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将于2020年9月退回贵单位。

谢谢合作!

华中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盖章)

2020年 月 日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档案材料如下:

1、中学档案(包括中学学籍档案、中考或高考档案、入团志愿书等)

2、大学档案(包括大学入学登记表、大学成绩单、大学毕业生登记表等)

3、硕士档案(包括硕士录取登记表、入学登记表、成绩单、硕士毕业生登记表等)

4、工作档案(包括工作所有档案,零时打工者需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明及人事代理档案)

5、党员档案(包括入党志愿书及全部入党材料)

6、应届硕士生毕业学校需及时补寄未寄完的部分毕业材料,我校不再发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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