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
贵单位 同志报考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规定,须在录取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定向考生需签订合同书,不调人事档案)。
请贵单位将该生的人事档案于2020年7月5日前寄送至我校考生拟录取学院(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毕业后)。被录取考生的档案不再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将于2020年9月退回贵单位。
谢谢合作!
华中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盖章)
2020年 月 日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档案材料如下:
1、中学档案(包括中学学籍档案、中考或高考档案、入团志愿书等)
2、大学档案(包括大学入学登记表、大学成绩单、大学毕业生登记表等)
3、硕士档案(包括硕士录取登记表、入学登记表、成绩单、硕士毕业生登记表等)
4、工作档案(包括工作所有档案,零时打工者需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明及人事代理档案)
5、党员档案(包括入党志愿书及全部入党材料)
6、应届硕士生毕业学校需及时补寄未寄完的部分毕业材料,我校不再发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