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公示如下,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张扬(副书记、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027--67868262
电子信箱:48437283@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431办公室
邮编:430079
教育学院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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