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计划调整,经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在小学教育专业依次补录易文静(考生编号:105112104605755),学前教育专业依次补录鲁芷汀(考生编号:105112104301625),特殊教育专业依次补录段泠西(考生编号:105112104606270)。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申诉受理联络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262
电子信箱:117238877@qq.com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431办公室
邮编:430079
教育学院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