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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本科生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办公室
  • 发表日期:2023-12-12
  • 阅读次数:
  •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编辑:张萌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充分发挥教育学院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形成“三全育人”的良好氛围,我院于2020年启动本科生导师工作,根据《教育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版)》要求,现开展2023年优秀本科生导师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3-10名


二、评选对象

参与2023年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导师


三、材料要求

1、《2023年“优秀本科生导师”申报表(一)》;

2、《2023年“优秀本科生导师”申报表(二)》;

3、如有导师指导学生的相关照片素材,请打包并命名为“2023年“优秀本科生导师”申报照片素材-导师姓名-学生姓名”。

注:请有意愿参评的导师指导本科生填写附件与整理图片素材。


四、提交方式

1、电子版材料应发送至ccnuedu_innovation@163.com;

2、电子版材料应于12月19日周二前(含)提交完毕,不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请相关同学务必认真填写并请导师确认;

2、如有问题可联系张老师(电话027-67863919 QQ1185439803)、刘老师(电话027-67868276)。


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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