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夏儒斐)2023年3月28日下午,结合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下达的“关于做好学校实验室3月份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全院所有实验室进行了月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教育学院副院长、教育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田友谊,学前教育实验室主任张娜、特殊教育实验室主任袁维,实验技术人员卢良涛、夏儒斐等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分别对早期教育实验教学中心、数码琴房、琴房、儿童玩教具实验室、舞蹈房、情绪与行为训练室、图片沟通训练室、认知干预实验室、辅助技术实验室、盲文训练室、视听功能训练室、积极行为支持中心、言语语言训练室、咨询室、测量室、评估室、计算机房及室内实验设备进行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严格对照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的检查项目,结合我院实验室实际情况,重点从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消防设施、水电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几个方面对各个实验室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我院已开放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安全信息牌完整,通风良好,消防通道通畅,消防器材完备摆放有序,环境整洁卫生。少数实验设备资产标贴未张贴,存在资产安全隐患。安全检查小组当即统计此类情况,拟定整改计划。新开放运行的实验室暂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已经函报保卫处,正在配备中。
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是月度常规安全检查,是对3月份实验室开放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回顾总结,进一步落实安全检查的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为本学期教学科研活动的平稳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审读:田友谊
编辑:黄韵晨
图文记者:夏儒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