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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明德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发表日期:2016-03-07
  • 阅读次数:
  • 作者:院办
  • 编辑:院办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于3月9日(后天)下午17:00之前将《明德教师奖申请表》发送至邮箱2764501293@qq.com。申报表见教工群共享。

教育学院

2016年3月7日

有关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文件精神,促进中西部地区和基层教师队伍培养,进一步提高我国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我国知名慈善家钟瀚德先生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在我校捐资设立了明德教师奖。明德教师奖旨在提倡崇教之风,奖励具有精湛的教学业务能力和良好道德素养的在校教师,支持他们为培养优秀的后备教师、为教育兴邦、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2〕49号)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明德教师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明德教师奖奖励对象为我校从事免费师范生教学工作、德教双馨的在岗教师。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奖励名额3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2.有担任免费师范生导师或带班班主任的经历。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校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实际课堂教学64课时以上,教学效果好。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高水平教材、专著等。

5.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

6.注重因材施教,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各类竞赛、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并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由教师个人填写《明德教师奖评审表》(附件1),并于3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并推荐。学院需成立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推荐,并于3月11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一份)、学院评审组成员名单(必须含学生代表)及联系方式报送评审办公室。每个学院限推荐一名。

3.网络投票与民意调查。资助中心办公室将于3月14日—3月18日对推荐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并开展民意调查。

4.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评审委员会将于3月25日前结合投票及调查结果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材料报送。学校评审办公室于4月1日前将审核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明德奖管理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1.明德教师奖是目前我校奖励金额最高的教师奖,是推进我校高水平师资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请各院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择优推荐。

2.请各院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学校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中心(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3.如发现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评审委员会将撤消荣誉,追回证书和奖金,并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王涛,电话:67865161。

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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