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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1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 来源:教育学院融媒体中心
  • 发表日期:2021-04-08
  • 阅读次数:
  • 作者:
  • 编辑:常悦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历史比较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中华大学于1924年设立的教育学系和华中大学于1929年设立的教育学院。学院高度重科学研究、平台建设与学科发展,现已形成了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比较教育学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教育学是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教育学原理是国家重点学科。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学校德育研究中心、教育政策研究中心均为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每年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年度科研经费400余万元。为满足学院科研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人。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3人。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2.具有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流程

1.个人报名。请应聘人员于4月18日上午12:00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学院联系邮箱2237328431@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教育学院科研助理报名材料,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zip

报名同时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包括:

1)已获最后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3)在校期间成绩单(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如论文检索报告、科研奖励等)。

2.组织考核。学院组织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定拟聘人选。

3.公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聘用。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审议通过、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具体聘期根据项目需要决定,薪酬待遇面议。

对于拟录用人员,由华中师范大学组织签订人事派遣合同,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五险”等相关手续。

五、相关说明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未尽事宜请向我院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27-67868269

邮箱:2237328431@qq.com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14月8

 

单位 项目名称 岗位职责及任务要求 学历层次(本/硕/博) 拟聘期 岗位数量 联系方式 备注
 教育学院 学院双一流建设

1.从事教育学一流学科建设方面的资料收集和整理、数据整理、数据统计、报告撰写等工作;学术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学院研究机构日常的科研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译;评估报告的撰写;完成学院、学校及上级机构布置的任务;

3.负责学院研究机构日常的新闻报道,电子资源平台的开发、设计与日常维护;

4.负责学院与地方政府、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科研合作事宜;

5.完成学院交付的其他科研辅助性工作。

本科/硕士  2年   3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7-67868269

邮箱:22373284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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