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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开展第五期本科生导师制“双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办公室
  • 发表日期:2023-11-09
  • 阅读次数:
  •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编辑:张萌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充分发挥教育学院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增强本科生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促进本科生科研创新能力与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现启动第五期本科生导师制科研助理“双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为持续推进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实现科研助理动态调整,提升导师制工作实效性,教育学院2020、2021、2022级全体本科生均可提交材料,申请成为第五期本科生导师制科研助理。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上交截止时间均为11月19日周日(含),逾期不再受理,提交后不得变更。

2、本期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周期至2024年8月31日。工作周期内,一个导师指导的同一年级的科研助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个,指导科研助理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2个。

3、本期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周期结束后,将由导师对科研助理进行绩效评定:

(1)绩效评定不合格的科研助理,不再进行接受导师指导,且不得再次提交双选申请;

(2)对于绩效评定合格、良好或优秀的科研助理,导师可指导其参与后续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直至其完成学位论文、毕业离校;

(3)绩效评定合格、良好或优秀的科研助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原导师同意后,可在下一期本科生导师制双选工作中,重新择定导师提交双选申请;

(4)目前在第四期本科生导师制内的双选关系,如导师和学生均未提出修改,则视为直接延续至第五期。


二、注意事项

1、纸质版材料应提交至田家炳楼4楼4-4-9信箱内,一份即可,装订成册,申请表在上、附件材料在下。

2、电子版材料(Word文件与PDF文件)应同时提交至ccnuedu_innovation@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第五期本科生导师制科研助理申请材料-学号-姓名”。

3、有意愿报名科研助理的同学请加入第五期本科生导师制报名”QQ群(948335305),答疑及后期各项工作通知均会在群内发布。


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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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第四期本科生导师制双选结果公示:第一批第二批


教育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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