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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21年度长广励志奖学金、长光励志奖学金学院评审结果公示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24 浏览次数: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以及相关奖学金管理章程,经自主申报、学院评审,现拟推荐万梦媛、康梦迪和廖双等三名同学参加学校评审,具体结果如下:

 

序号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推荐项目

1

万梦媛

2017213742

2017

特殊教育

长广励志奖学金

2

康梦迪

2018210189

2018

特殊教育

长广励志奖学金

3

廖双

2019210086

2019

学前教育

长光励志奖学金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联系学院资助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027-67868276/18162333292。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