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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征集院徽、院训的通知
  •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 发表日期:2021-05-23
  • 阅读次数:
  •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编辑:张萌

全院师生及院友:


院徽、院训是学院的重要标识,是学院发展历史与精神内核的重要载体。为彰显与弘扬学院历史底蕴和人文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人”对学院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激励全院师生齐心协力,奋力拼搏,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院徽、院训有奖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教育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包含退休教工)及校友


二、征集要求


(一)院徽

1.反映出我院办学理念和特色、历史与发展。寓意深刻,内涵深远,简洁大方。应适用于制作标牌、印刷品、服装等;

2.院徽要绘出色彩、图样,标明制作尺寸,并对构思及寓意进行文字说明;

3.院徽图案中应有学院名称全称。


(二)院训

1.体现学院办学特色、定位与发展目标,彰显学院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积淀,继承传统,面向未来;

2.原则上字数不超过12个字,语言精练,便于记诵;

3.附简要的文字说明,以阐明院训的寓意,如有典故要进行说明,并阐释其原本意义和时代内涵。


三、投稿方式

1.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周三)。

2.投稿者可提供纸本彩色稿,电脑、手绘均可。电子投稿发送E-mail至51710318@qq.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院徽/院训投稿”字样。纸质材料可直接送至田家炳422办公室,亦可用U盘等方式递交。联系电话:67865715。

3.注明设计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依据投稿作品质量与数量设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录用后教育学院即具有该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权力。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认最终结果。


五、说明

1.应征作品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所有。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将取消其资格,并由应征者承担后果。

2.凡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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