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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风采
胡劲松:法有柔情缘教育
  • 来源:教育学院融媒体中心
  • 发表日期:2022-05-08
  • 阅读次数:
  • 作者:董佳鑫
  • 编辑:倪睿彤

 

 

个人简介 :胡劲松,男,1963年11月生,湖北沙市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柏林自由大学(FU Berlin)哲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副理事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副秘书长,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安全教育指导专委会委员,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治理与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苦”求学:学如穿井,朝斯夕斯

“离乡”——1980年,不满17岁的胡劲松中学毕业,顺利考入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离愁别绪不抵大好年华,读书受益正当奋进之时。如果说是秀美而芬芳的桂子山为少年的学术成长奠定基础,王道俊、郭文安、旷习模、杨汉清和戴本博等诸位先生就是引领学子前行的师者楷模。老三号教学楼见证了他和同学们的求学路,图书馆则助力成全了他和同代人的读书梦。

“赴京”——1984年,秉持对读书和研究的热爱,怀揣对远方和未知的向往,他报考了北京师范大学外国教育研究所比较教育专业研究生。他不仅幸运入读,更深得恩师毕淑芝教授及外教所前辈的教诲和提携。三年研究生学习,让他对比较教育学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三年多的留校工作经历,则使他有机会参与了当时的比较教育前沿研究,尤其参与了《教育大辞典》(比较教育卷)、《比较成人教育》、《中外职业技术教育比较》和《国外研究生教育研究》等的编写工作。在研究实践中,他的目标更加清晰坚定。

“出国”——1991年,他获得了国家公派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他选择去赫尔巴特的故乡,选择了后来再次成为德国首都的柏林。在柏林自由大学读书期间,他对教育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自此选择它作为未来的研究领域。他一方面在教育学院注册学习并参与导师的研究课题,另一方面则在法学院注册旁听课程并研修德国教育法律。最终,他以政府与高等学校的法律关系为题,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并获得哲学博士学位。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对于胡劲松来说,求索之路纵然漫长,背井离乡纵然忧愁,但只要有知识与热爱的事业,就能作为精神火种聊以慰藉,引领他不断前行。

“真”研究:深稽博考,精研覃思

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还相对薄弱。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颁行,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施行,我国教育法制建设逐渐步走上正轨,教育法律体系也日趋完善。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教育法治成为题中之意,教育法学研究应该做出自己的理论贡献。

胡劲松认识到,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制度创新,教育活动需要秩序规范,法律关系主体更需要权利保障。他始终以理性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关注教育法治的现实困境,尝试进行理论阐释和建构,积极参与立法与政策实践。他长期从事教育法学研究,其主要工作聚焦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从法理学视角阐述教育公平理论,明确了教育公平的三项内在规定性和实践中的四项特殊性,提出了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的实现路径;

二是运用法解释学方法,尝试厘清学校法律身份及其权利来源,辨析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与“自主管理权”,提出了“学校自主管理权不必须以法人身份为前提”的学术观点;

三是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围绕教育立法、公立和非公立学校法律地位、高等学校自主管理权和法人身份变革以及师生法律责任等问题,有针对性地系统进行了德国教育法制研究;

四是从法律制度生成的视角,结合修订《职业教育法》和出台地方职业教育法规,提出了建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想,为建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制度提出了可供借鉴的理论依据和操作建议。

参加工作以来,胡劲松出版和参编各类著作5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级和省级研究课题10余项,参与国家和广东省教育法规和重大教育改革文件的咨询、调研和起草工作,研究成果分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广东省哲社优秀成果奖。他翻译的《教育科学的基本概念》(布列钦卡著)一书,已经成为教育学专业的基本文献,参译的《赫尔巴特文集》曾获全国教育图书奖。

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胡劲松的研究解时代燃眉之急,用法律为教育事业保驾护航。这是真正有益的研究,亦是蕴含真情的研究。

 

“勤”实践: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传道授业,育人之本。胡劲松将研究心得悉数传授给莘莘学子,着力培养学术后备力量和教育专门人才。他1997年入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0年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先后担任教研室主任、副院长和院长。他培养的100多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不少已成为行业骨干,指导的硕士研究生论文曾获评“广东省优秀硕士论文”。

躬行实践,步履不停。胡劲松曾受聘担任广东省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为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发挥参谋智囊作用,为促进广东省教育立法工作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目前,他承担的“《广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研究”委托课题已进入结项阶段。

虚心学习,开拓进取。近年来,胡劲松的研究领域逐渐向基础教育延伸。由他领衔的广东省首批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基础教育治理与创新研究中心”汇聚了一批年轻有为的同道。他们立足广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中的基础教育改革需求,重点聚焦基础教育治理与创新,受托开展广东省“双减”政策实施第三方评估,产生了积极影响,受到了广泛好评。

殊途同归,其致一也。胡劲松把科研落在实处,把学问融入现实。看似冰冷的法律条例被他注入一腔柔情。从前他没有停歇,今后仍会以拳拳之枕走得愈加坚定。

 

材料来源:胡劲松老师提供;华南师范大学官网

文字作者:董佳鑫

网站编辑:倪睿彤

审读人:黄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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