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胡力扬 李靖) 2024年3月26日,由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和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共同研制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颁布,将于今年5月26日正式实施。
该《规范》由《第1部分:家庭教育指导师》和《第2部分: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两部分组成,起草于2023年3月,起草单位包括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家庭教育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以及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宜昌市人大暨三峡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宜昌市妇女联合会六家单位和其中专家对此次标准起草事宜的支持和参与。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结合长期实地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和应用实践,对文本进行反复修订,并于2023年9月至11月期间公开征求多方有关科研、管理、生产单位及高等院校的广泛意见,确保草案内容兼具科学性、全面性与普适性。
近年来,华中师范大学致力于推动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此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标准》的发布,对进一步促进我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家庭教育服务的需求意义重大。路漫漫其修远兮,华师人必将砥砺前行,不忘初心,继续为推动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探索新路径、引领新方向贡献“湖北方案”。
图文记者:胡力扬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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