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与发展需求,优化学院人才培养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华师行字[2019]128号)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及各专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核心原则,兼顾学生个人发展意愿与学院学科专业建设需求,规范转专业操作流程,选拔具备教育行业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为培养高素质教育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转专业全过程公开透明,申请条件、考核标准、选拔结果等关键信息及时公示,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保障每位申请者的平等权益。
双向选择原则: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职业规划自主申请,学院结合各专业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要求择优接收,实现学生与专业的精准匹配。
总量控制原则:依据各专业师资配置、教学设施、班级容量等实际情况,科学设定接收名额,避免超出办学承载能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学科匹配原则:优先接收与原专业学科基础相近、符合转入专业高考科目要求的学生,保障学生转入后能快速适应专业学习。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转专业工作规范高效推进,成立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方案制定、资格审核、考核组织、结果审定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员:本科教育委员会委员、纪检委员、各专业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00-15:50
笔试地点:田家炳403教室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
参考书目:《教育学原理》,《教育学原理》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注:请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须自行携带一卡通、考试用品、毕业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的所有成绩、含平均学分绩)。
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30
面试地点:田家炳403教室
注: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议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流程为每人5分钟自我介绍和8分钟临场随机问答。
笔试或面试成绩有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以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公示无误后报本科生院,转专业名单以本科生院公布为准。
六、工作要求
1.学院对转专业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确保转专业工作手续完备、程序到位、规范顺利。
2.若发现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则取消相应学生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10日
(审读人: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