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放弃、计划调整,现对增补拟录取人员成绩公示如下,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张扬(副书记、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027--67868262
电子信箱:48437283@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431办公室
邮编:430079
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1日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调剂方向 |
初试 成绩 |
复试 成绩 |
总成绩 |
是否 拟录取 |
备注 |
105111104503313 |
刘向杰 |
少年儿童组织与 思想意识教育 |
337 |
84.30 |
74.16 |
是 |
|
105111104300967 |
许佳丽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344 |
80.02 |
73.29 |
是 |
|
105111104502182 |
周小玲 |
特殊与融合教育 |
342 |
79.37 |
72.79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