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融媒体中讯(通讯员 刘馨雨)7月1日,我院2024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六次集中学习研讨在田家炳楼党员活动室举行。
学院副院长郑刚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第九章规定了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利益、侵犯群众知情权等行为的处分。第十章的主旨是严明党的工作纪律,促进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第十一章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功德、严师德。
围绕领学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个人认识和实际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广大党员干部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以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于社会的示范效应。
图文记者:刘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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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读人:陈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