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刘馨雨)6月17日,我院2024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五次集中学习研讨在田家炳楼党员活动室举行。
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雷江华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深入解读了相关条例。雷江华从四个方面展开解读,一是落实党章要求,强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二是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保障条款,促进从严纠正“四风”;三是全周期管理,将全周期管理理念融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之中;四是廉洁齐家模范,充实与完善对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及家庭建设方面的总体要求。他指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意识,不碰底线和红线,将廉洁和防腐印刻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中。
围绕领学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个人认识和实际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图文记者:刘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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